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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怡環科技 時間:2014-04-0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的通知(粵環[2007]99號)和《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現對“鵬龍商業城改擴建項目”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鵬龍商業城于1995年~1999年由深圳海雅(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建造,現擬在原有商業(1~6層)基礎上加建三層(7~9層),并對建筑外立面進行改造。
項目地塊T105-0055土地面積為10333.2㎡,其中建設用地面積6650.3㎡,道路用地面積為3682.9㎡,容積率由4.04提高至5.5,建筑面積由26876.04m2調整為36592㎡,增加的建筑面積性質為商業,建筑層數由六層調整為八層,原地下一層自行車車庫改為機動車車庫,機動車停車位由84輛調整為167輛。根據《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88-201300292),同意鵬龍商業城(海雅百貨大廈,宗地號T105-55)項目建筑層數由八層調整為九層。
項目北側隔海德二道是南山書城(茂業時代廣場);西側隔南海大道為深圳市博倫職業技術學校,其余均為商住樓;東側隔文心一路為華彩新天地商住樓;南側為金鐘大廈商住樓。項目于2014年5月-2014年9月為施工期,施工期間大廈不停業,項目均白天施工(7:00~23:00)。
二、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大氣環境:
施工期:(1)施工揚塵:項目施工期工程建設產生揚塵約1.72t。 項目施工方應采取以下措施減輕揚塵對環境的影響:
①應在工地邊界設置1.8米以上的標準圍蔽。
②應對工地建筑結構施工架外側設置有效抑塵的防塵網或防塵布。砂石、土方或廢棄物應采取全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措施,防止風蝕起塵;應對施工現場長期裸土實施全覆蓋或綠化處理。
③對于裝運含塵物料的運輸車輛必須加蓋蓬布,嚴格控制和規范車輛運輸量和方
式,容易產生粉塵的物料不能夠裝得高過車輛兩邊和尾部的擋板,嚴格執行《關于加強深圳經濟特區土石方運輸車輛管理的若干規定》(深建字[1997]185號)。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
⑤施工車輛行駛的道路實施全部硬化措施,減少風蝕和水蝕造成的塵源。
⑥及時對施工現場和進出場道路灑水,灑水濕法抑塵。
⑦工地出口安裝車輛自動噴淋系統,利用工地基坑回用廢水清洗余泥渣土運輸車輛。洗車平臺四周應設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設施,防止洗車廢水溢出工地;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
⑧堅決杜絕超載行為,防止路面破損。同時盡量選擇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的運輸路線,并限制施工區內運輸車的速度,將卡車在施工場地的車速減至10km/h以下,其它區域減至30km/h。
則項目揚塵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2)施工機械燃燒燃料產生的尾氣
項目運輸車輛較少且頻率很小,汽車尾氣產生量少,排放點分散,排放時間有限,因此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建議施工方使用0#柴油,并添加燃油添加劑,促進燃油燃燒充分,降低煙塵黑度。
(3)裝修有機廢氣
建筑裝修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裝修過程建筑門窗敞開,故裝修過程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能得到有效擴散,對環境影響較小。
在室內裝修過程中盡量不要使用含有汞類、醛類、鹵化物溶劑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對人體影響很大、會造成人體健康損害的材料,不使用鉛、鉻、鎘等金屬及其化合物的顏料和添加劑,建議全部使用環保油漆等。
運營期:
(1)車輛尾氣:項目地下停車位共有145個,項目應確保車庫的通風換氣頻率不低于6次/h,保持空氣暢通;合理進行氣流組織設計,避免死角的產生;加強交通管理,確保行車路線暢通,減少汽車在廠區和地下車庫內的運行時間。則對環境影響較小。
(2)油煙廢氣:項目大廈應設計專用煙道,餐飲業的油煙廢氣需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專用煙道引至建筑樓頂排放,項目油煙高空排放后,對周邊影響小。
(3)備用發電機燃油廢氣:項目所在地區供電較為穩定,備用發電機使用次數有限,且油料為輕質燃料柴油,建議項目備用發電機加裝柴油顆粒捕集器,并添加燃油添加劑促進燃料的充分燃燒,消除煙氣黑度,燃油廢氣經處理后接入機房排風管井引至室外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水環境:
施工期:項目施工期建筑施工廢水產生量為2485.59t(20.71t/d),建議在施工場地內,修建臨時廢水收集渠道,收集建筑施工廢水,經沉沙、隔油等措施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等環節。施工期廢水經合理處理后,對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本項目運營期污水排放量為149.58m³/d,年污水排放量為53848.8噸。建設項目所在地具備完善的市政污水管網,并屬于南山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因此本項目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化糞池處理,最后引入市政污水管網排至南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
施工期:建議施工方選用先進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設計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將高噪聲設備盡量布置在西北側或北側,以遠離東側和南側居民區的位置。高噪聲設備運行過程在其四周設置臨時隔聲屏。施工期禁止在午休、夜間施工作業。
運營期: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車庫的汽車噪聲,以及配套附屬設施(風機、水泵等)運行噪聲。項目運營期高噪聲設備如風機、水泵等源強在75-85dB(A),均設置于設備房內,設備房混凝土墻體隔聲效果良好(降噪25dB(A)以上),以上設備噪聲對周邊聲環境影響較小。
固體廢物:
施工期:項目工程施工過程產生建筑垃圾為242.89t。按照《深圳市土石方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拆除垃圾、建筑垃圾必須運送至由市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余泥渣土固定受納場。
項目裝飾工程階段產生少量廢油漆罐、廢涂料罐及廢包裝材料。建議施工方將其分類收集,廢包裝材料等屬于資源性廢物應外賣至專業公司回收再生利用,廢油漆罐、廢涂料罐屬危險廢物,應委托經深圳市環保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運營期:營運期,本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594.84t/a (4.43t/d)。
項目應設置餐廚垃圾臨時收納容器,確保收納容器的完好和密閉,并標明“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字樣,收集后的餐廚垃圾由餐飲企業交由取得許可的清運單位清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單位或者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至少每日清運一次。項目方應委托取得深圳市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相應環境保護產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單位對隔油池隔除的潲水油定期清理、清運并集中處理。生活垃圾應分類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清運至指定的地方進行無害化處理,日產日清。
水土流失及生態影響
本項目為已有商業樓擴建工程,不涉及土地開挖,通過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期,施工期結束后及時綠化,則基本無水土流失,對生態的影響較小。
光污染分析
根據項目設計,項目建筑物的外墻部分采用玻璃幕墻設計,玻璃幕墻可反射陽光,從而可能改變局部環境中的光線強弱及熱量狀況,如玻璃選材不合理,嚴重的有可能造成光污染問題。因此項目應嚴格選擇玻璃幕墻材料,玻璃幕墻材料的反射率不超過15%。建議項目選擇低反射率的Low-E玻璃,使得項目幕墻反射光亮度可接受,不會對人的視覺產生危害。立面應盡量避免設計成弧形,可設計成齒狀,以達到對立面玻璃反射面的分隔,從而降低對周圍敏感建筑影響的持續時間。還可以設計成梯形和增建裙房來降低建筑立面產生光污染的有效高度以達到縮減反射光影響范圍等。
三、公告期限及公告時間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征求意見,為期五個工作日,即自2014年04月3日起至2014年04月9日止。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申訴或了解與本項目有關的環境問題可與項目建設單位(深圳海雅(集團)有限公司),或與項目環評單位(深圳市怡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聯系。
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深圳海雅(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廣場30樓
聯系人:王燕 電話:13538020973
環評單位:深圳市怡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海天綜合大廈601
聯系人:朱工 電話:0755-83460411 傳真:0755-8346056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深圳海雅(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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