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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5-04-14
你好!請問一家綜合醫院,床位設置有500張以上,醫院有實驗室、檢測室,因會使用一些酸、有機溶劑等,會產生廢氣,廢氣收集后通過15米以上的廢氣排放口排放,請問實驗室是否需要納入排污許可證發證管理,還是把這個實驗室、檢驗室歸類為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行業呢?
您好。《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醫療機構》(HJ1105-2020)已將醫療機構的檢驗科、實驗室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根據所述信息,床位500張以上的醫院中設置的檢驗科和實驗室應一并納入該醫療機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申領排污許可證。建議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徑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謝謝您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