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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4-12-04
請問,危廢收集單位 能否接收 危廢收集單位接收的廢物?
您好,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有關部署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的通知文件規定,收集試點單位應將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年產生總量10噸以下的小微企業作為收集服務的重點,同時兼顧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及社會源,不包含其他收集單位。對不再符合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小微企業收集試點條件的單位,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程序做好其退出工作。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