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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4-05-11
您好!關于《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的通知(粵環函〔2020〕108號),改造項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種類和數量且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請問這里的“不新增用地”是指不增加占地面積?還是指不增加建筑面積?盼解答,謝謝!您好!“新增用地”主要指建設項目用地紅線的范圍。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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